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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坏晋馆垣
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

鲁襄公死去的那个月,子产辅佐郑简公到晋国去,晋平公因为鲁国有丧事的缘故,没有接见他们。子产派人把宾馆的围墙全部拆毁,把自己的车马放进去。

公:指鲁襄公。薨(hcog):诸侯死去叫薨。相:辅佐。郑伯:指郑简公。坏:拆毁。馆垣:宾馆的围墙。

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闬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若皆毁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匄请命。

晋国大夫士文伯责备子产说:“敝国由于政事和刑罚没有搞好,到处是盗贼,不知道对辱临敝国的诸侯属官怎么办,因此派了官员修缮来宾住的馆舍,馆门造得很高,围墙修得很厚,使宾客使者不会感到担心。现在您拆毁了围墙,虽然您的随从能够戒备,那么对别国的宾客怎么办呢?由于敝国是诸侯的盟主,修建馆会围墙,是用来接待宾客。如果把围墙都拆了,怎么能满足宾客的要求呢?我们国君派我来请问你们拆墙的理由。”

士文伯:晋国大夫士訇。让:责备。属:臣属,属官。在:问候。阚闳(hanhng):指馆舍的大门。完:同“院”,指墙垣。茸:用草盖墙。共命:供给宾客所求。请命:请问理由。

对曰:“以敝邑褊小,介于大国,诛求无时,是以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逢执事之不闲,而未得见;又不获闻命,未知见时。不敢输币,亦不敢暴露。其输之,则君之府实也,非荐陈之,不敢输也。其暴露之,则恐燥湿之不时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侨闻文公之为盟主也,宫室卑庳,无观台榭,以崇大诸侯之馆,馆如公寝;库厩缮修,司空以时平易道路,圬人以时塓馆宫室;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巾车脂辖,隶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属各展其物;公不留宾,而亦无废事;忧乐同之,事则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宾至如归,无宁灾患;不畏寇盗,而亦不患燥湿。今铜鞮之宫数里,而诸侯舍于隶人,门不容车,而不可逾越;盗贼公行。而天疠不戒。宾见无时,命不可知。若又勿坏,是无所藏币以重罪也。敢请执事,将何所命之?虽君之有鲁丧,亦敝邑之忧也。若获荐币,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惮勤劳?”

子产回答说:“敝国国土狭小,处在大国的中间,大国责求我们交纳贡物没有一定时候,所以我们不敢安居度日,只有搜寻敝国的全部财物,以便随时前来朝见贵国。碰上您没有空,没能见到,又没有得到命令,不知道朝见的日期。我们不敢进献财物,又不敢把它们存放在露天。要是进献上,那就成了贵国君王府库中的财物,不经过进献的丁式,是不敢进献的。如果把礼物放在露天里,又怕日晒雨淋而腐烂生虫,加重敝国的罪过。我听说文公从前做盟主时,宫室低小,没有门阙和台榭,却把接待宾客的馆舍修得十分高大,宾馆像国君的寝宫一样。仓库和马棚也修得很好,司空按时平整道路,泥水工匠按时粉刷馆舍房间;诸侯的宾客来到,甸人点起庭院中的火把,仆人巡视客舍,存放车马有地方,宾客的随从有代劳的人员,管理车辆的官员给车轴加油,打扫房间的,伺养牲口的,各自照看自己份内的事;各部门的属官要检查招待宾客的物品;文公从不让宾客们多等,也没有被延误了的事;与宾客同忧共乐,出了事随即巡查,有不懂的地方就指教,有所要就加以接济。宾客到来就好像回到家里一样,哪里会有灾患啊;不怕有人抢劫偷盗,也不用担心干燥潮湿。现在晋侯的缇别宫方圆数里,却让诸侯宾客住在像奴仆住的房子里,车辆进不了大门,又不能翻墙而入;盗贼公然横行,天灾难防。接见宾客没有定时,召见命令也不知何时发布。如果还不拆毁围墙,就没有地方存放礼品,我们的罪过就要加重。斗胆请教您,您对我们有什么指示?虽然贵国遇上鲁国丧事,可这也是敝国的忧伤啊。如果能让我们早献上礼物,我们会把围墙修好了再走,这是贵君的恩惠,我们哪敢害怕辛劳?”

诛求:责求,勒索贡物。无时:没有定时。会:朝会。时事:随时朝贡的事。输币:送上财物。暴露:露天存放。荐陈:呈献并当庭陈列。卑庳(bi):低小。观:门阙。台:土筑高坛。公寝:国君住的宫室。司空:负责建筑的官员。平易:平整。圬人:泥水工匠。幂(mi):涂墙,粉刷。甸:甸人,掌管柴火的官。庭燎:庭中照明的火炬。巾车;管理车辆的官。脂:指加油。辖。车轴头的挡铁。隶人;清洁工。瞻:看管。不留宾:不让来客滞留。淄:同“灾”。缇(dT)之宫:晋侯的别宫,一在今山西沁县西南。天厉:天灾。不戒:无法防备。惮(dan):怕。赵文子:晋国大夫赵武。信;确实,可信。垣。这里指房舍。赢:接待。

文伯复命。赵文子曰:“信。我实不德,而以隶人之垣以赢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谢不敏焉。

士文伯回去报告了。赵文子说:“的确是这样。我们实在不注重培养德行,用像奴仆住的房舍来招待诸侯,这是我们的过错啊;”于是,他派士文伯前去道歉,承认自己不明事理。

晋侯见郑伯,有加礼,厚其宴好而归之。乃筑诸侯之馆。

晋平公以隆重的礼节接见了郑简公,宴会和礼品也格外优厚,然后让郑简公回国。晋国接著建造了接待诸侯的宾馆。

加礼:礼节特别隆重。宴:宴会。好:指宴会上送给宾客的礼物。

叔向曰:“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若之何其释辞也?《诗》曰:‘辞之辑矣,民之协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

叔向说:“辞令不可废弃就是这样的啊!子产善于辞令,诸侯靠他的辞令得到了好处,为什么要放弃辞令呢?《诗.大雅.板》中说:‘言辞和顺,百姓融洽;言辞动听,百姓安宁。’子产大概懂得这个道理吧。”

释辞:放弃辞令。辑:和顺。协:融洽。绎:同“怿’,喜悦。莫:安定。

这是讲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不分大小,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多寡,财富不分贫富,大伙儿一律平等,以礼相待,、以诚相待。这应当是国与国交往的前提。咱们现在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也包含这方面的内容吗? 这个原则也可以扩大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当中。人不分男女老幼,黑白胖瘦,身份地位,权力大小,名气高低,大伙一律平等,人人享有受人尊重的权利,也有尊重他人的义务。相待以诚,相待以礼,相敬如宾,相互尊重,是起码的做人准则。上帝没有赋予谁有特权可产藐视他人、愚弄他人、傲慢无礼、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视他人为草芥。 俗话说,人穷志不短。上天赋予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对某某人另眼相看。四海之内,普天之下,大伙都同样头顶一片蓝天,同样脚踏一方土地,生来是人,死了变鬼,没有谁更优越。

六国论
尝读六国《世家》,窃怪天下之诸侯,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发愤西向,以攻山西千里之秦,而不免于死亡。常为之深思远虑,以为必有可以自安之计,盖未尝不咎其当时之士虑患之疏,而见利之浅,且不知天下之势也。

我读过史记中六国世家的故事,内心感到奇怪:全天下的诸侯,凭着比秦国大五倍的土地,多十倍的军队,全心全力向西攻打崤山西边面积千里的秦国,却免不了灭亡。我常为这件事作深远的思考,认为一定有能够用来自求安定的计策;因此我总是怪罪那时候的一些谋臣,在考虑忧患时是这般的粗略,图谋利益时又是那么的肤浅,而且不了解天下的情势啊!

六国:齐、楚、燕、赵、韩、魏。世家:《史记》记述诸侯王的传记称为世家(农民起义领袖陈涉、儒家创始人孔丘也被列人世家,此属例外)。“六国世家”,即六国诸侯王的传记。窃:私下,用作表示个人意见的谦词。五倍之地、十倍之众:谓六国与秦相比,有其五倍的土地、十倍的人口。山西:古地区名。战国、秦、汉时期,通称崤山或华山以西为山西。这里指崤山以西。咎:怪罪。疏:粗忽。势:大势、形势。

夫秦之所以与诸侯争天下者,不在齐、楚、燕、赵也,而在韩、魏之郊;诸侯之所与秦争天下者,不在齐、楚、燕、赵也,而在韩、魏之野。秦之有韩、魏,譬如人之有腹心之疾也。韩、魏塞秦之冲,而弊山东之诸侯,故夫天下之所重者,莫如韩、魏也。昔者范睢用于秦而收韩,商鞅用于秦而收魏,昭王未得韩、魏之心,而出兵以攻齐之刚、寿,而范雎以为忧。然则秦之所忌者可以见矣。

秦国要和诸侯争夺天下的目标,不是放在齐、楚、燕、赵等地区,而是放在韩、魏的边境上;诸侯要和秦国争夺天下的目标,也不是放在齐、楚、燕、赵等地区,而是放在韩、魏的边境上。对秦国来说,韩、魏的存在,就好比人有心腹的疾病一样;韩、魏两国阻碍了秦国出入的要道,却掩护着崤山东边的所有国家,所以全天下特别看重的地区,再也没有比得上韩、魏两国了。从前范雎被秦国重用,就征服了韩国,商鞅被秦国重用,就征服了魏国。秦昭王在还没获得韩、魏的归心以前,却出兵去攻打齐国的刚、寿一带,范雎就认为是可忧的。既然这样那么秦国忌惮的事情,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不在齐、楚、燕、赵:这四国皆远离位于西部的秦国,不与其接壤,故云。而在韩、魏之郊:韩国疆土有今山西东南部和河南中部,介于秦、楚、魏三国之间,为军事上必争之地。故云秦吞六国,首先战事当发生在“韩、魏之郊”。郊,邑外为郊野。周制,离都城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后泛指城外、野外。与下句“韩、魏之野”,的“野”,同义,都是田野、国土的意思。塞:阻塞,挡住。冲:要冲,军事要道。蔽山东之诸侯:遮蔽了崤山以东的各诸侯国。范雎:字叔,战国时魏人。后入秦说秦昭王,他曾劝说昭王:“天下无变则已,天下有变,其为秦患者孰大于韩乎?王不如收韩。”(《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收韩,收服韩国。商鞅:也叫卫鞅,卫国贵族,公孙氏。后入秦,劝说孝王伐魏,“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即秦并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鞍将而伐魏······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史记·商君列传》)故云“用于秦而收魏”。“昭王未得韩魏之心”三句:范雌说秦王曰:“夫稚侯越韩、魏而攻齐纲寿,非计也。少出师,则不足以伤齐;多出师,则害于秦。······越人之国而攻可乎?其于计疏矣。······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今释此而远攻,不亦缪乎!”(《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刚,故刚城,今山东省宁阳县。寿,今山东省郓城县。

秦之用兵于燕、赵,秦之危事也。越韩过魏,而攻人之国都,燕、赵拒之于前,而韩、魏乘之于后,此危道也。而秦之攻燕、赵,未尝有韩、魏之忧,则韩、魏之附秦故也。夫韩、魏诸侯之障,而使秦人得出入于其间,此岂知天下之势邪!委区区之韩、魏,以当强虎狼之秦,彼安得不折而入于秦哉?韩、魏折而入于秦,然后秦人得通其兵于东诸侯,而使天下偏受其祸。

秦国要对燕、赵两国动用兵力,这对秦国是危险的事情;越过韩、魏两国去攻打人家的国都,燕、赵在前面抵挡它,韩、魏就从后面偷袭他,这是危险的途径啊。可是当秦国去攻打燕、赵时,却不曾有韩、魏的顾虑,就是因为韩、魏归附了秦国的缘故啊。韩、魏是诸侯各国的屏障,却让秦国人能够在他们的国境内进出自如,这难道是了解天下的情势吗?任由小小的韩、魏两国,去抵挡像虎狼一般强横的秦国,他们怎能不屈服而归向秦国呢?韩、魏一屈服而归向秦国,从此以后秦国人就可以出动军队直达东边各国,而且让全天下到处都遭受到他的祸害。

乘:乘势攻击。附:依附。障:屏璋。委:托付。区区:小,少。

夫韩、魏不能独当秦,而天下之诸侯,藉之以蔽其西,故莫如厚韩亲魏以摈秦。秦人不敢逾韩、魏以窥齐、楚、燕、赵之国,而齐、楚、燕、赵之国,因得以自完于其间矣。以四无事之国,佐当寇之韩、魏,使韩、魏无东顾之忧,而为天下出身以当秦兵;以二国委秦,而四国休息于内,以阴助其急,若此,可以应夫无穷,彼秦者将何为哉!不知出此,而乃贪疆埸尺寸之利,背盟败约,以自相屠灭,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矣。至于秦人得伺其隙以取其国,可不悲哉!

韩、魏是不能单独抵挡秦国的,可是全天下的诸侯,却必须靠着他们去隔开西边的秦国,所以不如亲近韩、魏来抵御秦国。秦国人就不敢跨越韩、魏,来图谋齐、楚、燕、赵四国,然后齐、楚、燕、赵四国,也就因此可以在他们的领域内安定自己的国家了。凭着四个没有战事的国家,协助面临敌寇威胁的韩、魏两国,让韩、魏没有防备东边各国的忧虑,替全天下挺身而出来抵挡秦国军队;用韩、魏两国对付秦国,其余四国在后方休生养息,来暗中援助他们的急难,像这样就可以源源不绝地应付了,那秦国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诸侯们不知道要采行这种策略,却只贪图边境上些微土地的利益,违背盟誓、毁弃约定,来互相残杀同阵营的人,秦国的军队还没出动,天下的诸侯各国就已经困住自己了。直到让秦国人能够趁虚而入来并吞了他们的国家,怎不令人悲哀啊!

当:抵当。折:损折。东诸侯:山东的诸侯,这里指齐、楚、燕、赵。摈(bìn):排除。完:全,这里指保全国家的完整。寇:敌寇,侵略者,这里指秦国。出身:献身。“以二国”三句:意谓用韩、魏二国的力量共同对付秦国,齐楚燕赵四国则可在后方休养生息,并且暗地帮助韩、魏二国的急需之物。阴助,暗中帮助。疆埸(yì):边界。背盟败约:即“背败盟约。背,背弃。败,破坏。自相屠灭:指六国间自相残杀。伺其隙:窥侧着六国疲困的可乘之机。

此文的开头,欲擒故纵,引出论题。六国“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的绝对优势,却相继为秦所灭,乃是决策者目光短浅,“不知天下之势”之故。随之,从当时的“天下之势”展开论述。 文中反复论证秦与六国争天下,关键就在韩、魏之郊野。因为对秦来说,韩、魏首当其冲,若韩、魏不附,乃是其腹心之疾;对山东之各诸侯国来说,韩、魏是他们理想的屏障。所以在七雄相斗的形势下,韩、魏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当时起决定作用的“天下之势”。 形势摆出之后,接着从正反两方面引例作证。以秦来说,范雎受秦重用,立即助秦昭王收韩;商鞅受秦重用,则助秦孝公收魏。当韩、魏未附秦之时,昭王出兵攻齐,范堆忧之。由此证明秦欲争得天下,必先收韩、魏而后可。当秦军越韩过魏而攻燕赵,这本身是件冒险之举,若燕赵正面迎战,韩、魏再乘机击之于后,那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秦人远攻燕赵,却毫无韩、魏之忧,那是因为韩、魏屈于秦之淫威而已归附它的原故。文章写到这里,再作收束,归结到“天下之势”。如此说来,韩、魏附秦是不识天下之势了;进而又为其开脱:韩、魏本身势孤力弱,面对虎狼之秦,又怎能自保而不归附于秦呢?其中自含山东各诸侯国“不知天下之势”而不助韩、魏杭秦之意。正由于六国都不能正视天下之势,以致秦人得以东指而“天下追受其祸”。 末段再从各诸侯国着笔,阐明作者为其构想的“自安之计”。当时的天下之势,一方面韩、魏不能单独杭拒强秦,另一方面,山东各诸侯国又要借助韩、魏以巴秦。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山东诸国应不惜代价去“厚韩亲魏以摒秦”。这样,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秦人不敢越过韩、魏的土地远攻齐、楚、燕、赵;而齐、楚、燕、赵也就能安居后方。一旦齐、楚、燕、赵能与韩、魏通力合作,相互支援,那秦国就不能有所作为。这确是当时拯救六国危亡的良方。末尾笔锋一转,回到冷酷的历史现实:即六国决策者目光短浅,不识“天下之势”,彼此“背盟致约,以自相屠灭”,以致“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突”,从而自食恶果,相继灭亡。文章截然而止,含不尽感慨。 全文紧扣“天下之势”,纵论六国与秦争天下中的成致得失,层层解剖,鞭辟入里,说透“自安之计”。而笔又一气流注,曲折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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泜水
泜水清且浅,沙砾明可数。

泜(zhī)水清澈且浅,水中沙石清晰可见。

漾漾浮轻波,悠悠汇远浦。

水流荡漾着轻波,连绵不断地汇入远处的河流。

千山倒空青,乱石兀崖堵。

众山倒映水中呈翠黛之色,群山乱石兀立岸边如墙壁之状。

我来恣游泳,浩歌怀往古。

我来这里尽情地游泳,放声高歌缅怀往古。浩歌:高歌。

逼侧井陉道,卒列不成伍。

狭窄的井陉道上,士兵无法排成行伍。

逼侧:一作“逼仄”,狭窄。井陉:今河北省西部井陉县,县北有井陉山,山上有关名陉关(又名土门关)。又县西有故关,乃井陉西出之口,是太行山区进入华北平原的孔道。此下八句,咏汉初张耳、韩信于井陉口破赵的故事。

背水造奇谋,赤帜立赵土。

(韩信)在背水设下奇计,攻占赵地,树立起汉的赤帜旗。

韩信购左车,张耳陋肺腑。

韩信悬赏活捉李左车,(相较之下)张耳心胸就有些鄙陋。

陋肺腑:谓心胸鄙陋。

何不赦陈馀,与之归汉主?

(张耳)为何不赦免陈馀,与之一起共事刘邦?

郑板桥写了不少咏史诗,从这些诗中可以看出郑板桥对于历史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此诗从泜水入笔,叙述韩信击破赵井陉,斩陈馀泜水上这一段历史故事。前六句写景,中间两句承上启下,引出下文的议论。后面八句表达作者的看法,惋惜两个生死之交的朋友最后反目成仇。诗歌语言流畅,质朴自然。

杂说一·龙说
龙嘘气成云,云固弗灵于龙也。然龙乘是气,茫洋穷乎玄间,薄日月,伏光景,感震电,神变化,水下土,汩陵谷,云亦灵怪矣哉!

龙吐出的气形成云,云本来不比龙灵异。但是龙乘着这股云气,可以在茫茫的太空中四处遨游,接近日月,遮蔽它的光芒,震撼起雷电,变化神奇莫测,雨水降落在大地,使得山谷沉沦。这云也是很神奇灵异的呢!

龙说:选自《杂说》,为其首篇,题目为编者加。嘘:喷吐。龙吹气成云是古代的一种传说。固:本来、当然。景:通“影”。神变化:语出《管子·水地篇》“龙生于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为蚕(虫蜀)[说明,此为一个字],欲大则藏于天下,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谓之神。”水:名词用作动词,下雨。汩:淹没。

云,龙之所能使为灵也;若龙之灵,则非云之所能使为灵也。然龙弗得云,无以神其灵矣。失其所凭依,信不可欤!

云,是龙的能力使它有灵异的。至于龙的灵异,却不是云的能力使它这样子的。但是龙没有云,就不能显示出它的灵异。失去它所凭借的云,实在是不行的啊。

无以:没有可以用来。信:确实、的确。

异哉!其所凭依,乃其所自为也。《易》曰:“云从龙。”既曰:龙,云从之矣。

多么奇妙啊,龙所凭借依靠的,正是它自己造成的云。《周易》说:“云跟随着龙。那么既然叫做龙,就应该有云跟随着它啊!”

云从龙:语出《易·乾·文言》“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从:随,跟随。

文章以龙喻圣君,以云喻贤臣,借“龙嘘气成云”,然后“乘是气,茫洋穷乎玄间(宇宙间)”的传说,阐明贤臣离不开圣君任用,圣君也离不开贤臣辅佐的道理,可以视为《马说》的姊妹篇。韩愈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师说》等等。 这篇根据典籍和传说写的杂感,用意很明显:作者以龙喻圣君,以云喻贤臣,说明了圣君与贤臣之间的关系,即圣君是要依靠贤臣建功立业,贤臣又要仰仗圣君的识拔才能荷重行远,如此才能相得益彰。 通篇只就龙与云的关系着笔,从一个“灵”字着眼,所无一句点明本旨,可处处扣题。含蓄而又生动形象的写法,使行文委婉曲折,起伏跌宕,读来意味深远。“龙”与“云”相互依存,形象说明了圣君与贤臣相互依存。贤臣固然不可无圣君,而圣君更加不可无贤臣,说明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圣君与贤臣缺一不可。

黄生借书说
黄生允修借书。随园主人授以书,而告之曰:

读书人黄允修来(向我)借书。我把书交授给他并且告诉他说:

生:古时对读书人的通称。授:交给,交付。

书非借不能读也。子不闻藏书者乎?七略、四库,天子之书,然天子读书者有几?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其他祖父积,子孙弃者无论焉。非独书为然,天下物皆然。非夫(fú)人之物而强(qiǎng)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zhuì)惴焉摩玩之不已,曰:“今日存,明日去,吾不得而见之矣。”若业为吾所有,必高束焉,庋(guǐ)藏焉,曰“姑俟(sì)异日观”云尔。

书不是借来的就不能(认认真真地)去读。你没听说过那些藏书的人(是怎样读书)吗?《七略》(我国最早的图书目录分类著作,分为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七部)、《四库》(唐朝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的藏书,有《经》、《史》、《子》、《集》四库。这里《七略》、《四库》都指内府藏书),是天子的藏书,然而天子中读书的人有几个呢?那些搬运起来使牛累得流汗,放在家里塞满了屋子的,是富贵人家的书,然而富贵人中读书的有几个呢?其余那些祖辈和父辈收藏(的书籍),子辈孙辈随便丢弃的就不用说了。不只读书是这样,天下的事物(也)都是这样。不是那人自己的东西却勉强向别人借来,(他)一定担心别人催着要还,因而就显出忧惧的样子,抚摸玩赏那东西久久不能停止,心想:“今天存放(在我这里),明天(就要给人)拿回去,我不能再看到它了。”如果(这东西)已经被我所拥有,(我)一定会(把它)捆扎好放在高处,保存起来,说一声“姑且等到另外的日子再看吧。”

子:对人的尊称,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您”。七略四库,天子之书:七略四库是天子的书。西汉末学者刘向整理校订内府藏书。刘向的儿子刘歆(xīn)继续做这个工作,写成《七略》。唐朝,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的藏书,有经、史、子、集四库。这里七略四库都指内府藏书。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那汗牛塞屋的是富贵人家的藏书。这里说富贵人家藏书很多,搬运起来就累得牛马流汗,放置在家里就塞满屋子。汗,动词,使……流汗。祖父:祖父和父亲。“祖父”相对“子孙”说。弃者:丢弃的情况。无论:不用说,不必说。然:这样。夫人:那人。指向别人借书的人。强:勉强。惴惴:忧惧的样子。摩玩:摩玩:玩弄,抚弄。业:业已、已经。高束:捆扎起来放在高处。束,捆,扎。庋:放置、保存。姑:姑且,且。俟:等待。异日:另外的。尔:语气词,罢了。

余幼好书,家贫难致。有张氏藏书甚富。往借,不与,归而形诸梦。其切如是。故有所览辄省(xǐng)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蟫(yín)灰丝时蒙卷(juàn)轴。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我小时候爱好读书,但是家里贫穷,很难得到书读。有个姓张的人藏书很多。(我)到他家去借,(他)不借给我,回来以后我在梦中还出现向他借书的情形。我那种迫切(求书的心情就)像这样。所以(只要)有看过的书就记在心里。(我)做了官以后,薪俸花出去了,书籍买来了,屋里到处都堆放满了,蠹虫丝迹时常覆盖书册。这样以后我(才)感慨借书读的人是(那么)用心专一,而自己少年时候的时光是(多么)值得珍惜的啊!

难致:难以得到。与:给。形诸梦:形之于梦。在梦中现出那种情形。形,动词,现出。诸,等于“之于”。切:迫切。如是:这样。故有所览辄省记:(因为迫切地要读书,又得不到书。)所以看过的就记在心里。省,记。通籍:出仕,做官。做了官,名字就不属于“民籍”,取得了官的身份,所以说“通籍”。这是封建士大夫的常用语。籍,民籍。通,动词,表示从民籍到仕宦的提升。俸:俸禄,官吏的薪水。落落:堆积的样子。素蟫:指书里蠹虫。灰丝:指虫丝。卷轴:书册。古代还没有线装书的时期,书的形式是横幅长卷,有轴以便卷起来。后世沿用“卷轴”称书册。少时:年轻时。岁月:指时间。

今黄生贫类予,其借书亦类予;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然则予固不幸而遇张乎,生固幸而遇予乎?知幸与不幸,则其读书也必专,而其归书也必速。

如今姓黄的年轻人像我(从前一样)贫穷,他借书(苦读)也像我(从前一样);只不过我把书公开,慷慨出借和姓张的吝惜书籍,(不肯出借,)似乎并不相同。这样看来,那么是我本来不幸遇到了姓张的,而姓黄的年轻人本来幸运遇到我吧?(黄生)懂得了(借到书的)幸运和(借不到书的)不幸运,那么他读书一定会专心,而且他还书也一定会很快。

类:似、像。公:动词,同别人共用。吝:吝啬。归:还。

为一说,使与书俱。

(我)写下这篇说,让(它)和书一起(交给黄生)。

为一说,使与书俱:作一篇说,让(它)同书一起(交给黄生)。

作者认为自己幼时借不到书而“形诸梦”是非常不幸的,而黄生能与作者“公书”是非常幸运的,所以作者要黄生“知幸与不幸”,珍惜少时光阴,专心读书。我们当代的读书条件比起黄生来又不知要幸运多少倍,我们更应“知幸与不幸”,珍惜现在这大好的学习条件和自己的青春年华,刻苦读书。如果学有不成,非他人之过,自己应该多反省,知警惕。这篇“说”就青年黄允修向作者借书一事发表议论,提出“书非借不能读”的观点,勉励青年化弊为利,努力为自己创造条件,发奋求学。 课文围绕中心,夹叙夹议,层次清楚地阐明事理。文章一开始就提出了“书非借不能读”的观点,出人意料,引人深思,随后围绕着这个中心,逐层展开阐述。先以帝王、富贵人家全都藏书丰富,却没有几个读书人,以及祖父辈尽心藏书而子孙辈随意毁弃书这三种常见的事实,来作初步证明;再运用类比推理,以人们对于借来的东西和属于自己的东西所采取的不同态度,来说明这个论断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作者从那常见的现象中推究出其原因──“虑人逼取”,这种外来的压力,会化为鞭策自己的动力,有力地证明了“书非借不能读”的观点。接着,作者又拿自己年少时借书之难、读书用心之专和做官后有了大量的书籍却不再读书等切身经历,从正反两个方面做进一步的论证。最后,在上述分析说明的基础上,紧扣“借书”一事,指出黄生有幸而遇肯“公书”的人,勉励他应该珍惜机会,勤奋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的中心论点虽然是“书非借不能读”,但很明显,仅从字面上来看,这个论点带有很大的片面性。“说”本身不同于规范、正统的论说文,本文作者袁枚又是一位才子气颇重、任性适情的人。因此,我们更宜于把本文视为作者在有感而发的情况下率性而为的一篇带有游戏性质的小文,其中包含有对逝去的青年光阴的怀念、对如今自己的自嘲,而主旨则在鼓励、教育黄生,只是没有板起面孔来。 中心:作者就黄生借书一事发表议论,提出“书非借不能读”的观点,勉励黄生努力为自己创造条件,发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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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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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独酌·其二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天如果不爱酒,酒星就不能罗列在天。

酒星:古星名。也称酒旗星。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quán)

地如果不爱酒,就不应该地名有酒泉。

酒泉:酒泉郡,汉置,在今甘肃省酒泉市。传说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天地既然都喜爱酒,那我爱酒就无愧于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我先是听说酒清比作圣,又听说酒浊比作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既然圣贤都饮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大道:指自然法则。

但得酒中趣(qù),勿为醒者传。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传!

酒中趣:饮酒的乐趣。

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不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不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圬者王承福传
圬之为技贱且劳者也。有业之,其色若自得者。听其言,约而尽。问之,王其姓。承福其名。世为京兆长安农夫。天宝之乱,发人为兵。持弓矢十叁年,有官勋,弃之来归。丧其土田,手衣食,馀叁十年。舍于市之主人,而归其屋食之当焉。视时屋食之贵贱,而上下其圬之以偿之;有馀,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

粉刷墙壁作为一种手艺,是卑贱而且辛苦的。有个人以这作为职业,样子却好像自在满意。听他讲的话,言词简明。意思却很透彻。问他,他说姓王,承福是他的名。祖祖辈辈是长安的农民。天宝年间发生安史之乱,抽调百姓当兵,他也被征入伍,手持弓箭战斗了十三年,有官家授给他的勋级,但他却放弃官勋回到家乡来。由于丧失了田地,就靠拿着馒子维持生活过了三十多年。他寄居在街上的屋主家里,并付给相当的房租、伙食费。根据当时房租、伙食费的高低,来增减他粉刷墙壁的工价,归还给主人。有钱剩,就拿去给流落在道路上的残废、贫病、饥饿的人。

圬:(wū)粉刷墙壁。技:手艺,技能。业之:以此为职业。约:简约,简明扼要。尽:详尽,这里可引申为透辟。京兆长安:京兆,原意是地方大而人口多的地方,指京城及其郊区。京,大;兆,众多。唐时长安属京兆府,故称京兆长安。天宝之乱:天宝,唐玄宗(李隆基)年号。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边将安禄山、史思明起兵叛唐,史称“安史之乱”。玄宗曾命荣王(李琬)为元帅,在京师招募士兵十一万讨伐安禄山。官勋:官家授给的勋级。唐制,有功劳者授以没有实职的官号,叫勋官。勋官有十二级。镘(man):镘子,粉刷墙壁的工具。市:街市。屋食:房租和伙食费。当:相当的价值。视时:根据当时。上下:增加或减少。佣:受雇为人劳动。这里作“工价”讲。

又曰:“粟,稼而生者也;若布与帛。必蚕绩而后成者也;其他所以养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后完也;吾皆赖之。然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故君者,理我所以生者也;而百官者,承君之化者也。任有大小,惟其所能,若器皿焉。食焉而怠其事,必有天殃,故吾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夫镘易能,可力焉,又诚有功;取其直虽劳无愧,吾心安焉夫力易强而有功也;心难强而有智也。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亦其宜也。吾特择其易为无傀者取焉。

他又说:“粮食,是人们种植才长出来的。至于布匹丝绸,一定要靠养蚕、纺织才能制成。其他用来维持生活的物品,都是人们劳动之后才完备的,我都离不开它们。但是人们不可能样样都亲手去制造,最合适的做法是各人尽他的能力,相互协作来求得生存。所以,国君的责任是治理我们,使我们能够生存,而各种官吏的责任则是秉承国君的旨意来教化百姓。责任有大有小,只有各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好像器皿的大小虽然不一,但是各有各的用途。如果光吃饭不做事,一定会有天降的灾祸。所以我一天也不敢丢下我泥馒子去游戏嬉戏。粉刷墙壁是比较容易掌握的技能,可以努力做好,又确实有成效,还能取得应有的报酬,虽然辛苦,却问心无愧,因此我心里十分坦然。力气容易用劲使出来,并且取得成效,脑子却难以勉强使它获得聪明。这样,干体力活的人被人役使,用脑力的人役使人,也是应该的。我只是选择那种容易做而又问心无愧的活来取得报酬哩!

稼:种植。致:尽。理:治。因唐高宗名治,唐人避讳,用“理”代“治”。化:教化。易能:容易掌握的技能。直:同“值”,价值,这里指报酬。力:指干体力活。心:指脑力劳动。强(qiǎng):勉力、努力。

“嘻!吾操镘以入富贵之家有年矣。有一至者焉,又往过之,则为墟矣;有再至、叁至者焉,而往过之,则为墟矣。问之其邻,或曰:“噫!刑戮也。”或曰:“身既死,而其子孙不能有也。”或曰:“死而归之官也。”吾以是观之,非所谓食焉怠其事,而得天殃者邪?非强心以智而不足,不择其才之称否而冒之者邪?非多行可愧,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者邪?将富贵难守,薄宝而厚飨之者邪?抑丰悴有时,一去一来而不可常者邪?吾之心悯焉,是故择其力之可能者行焉。乐富贵而悲贫贱,我岂异于人哉?”

“唉!我拿着镘子到富贵人家干活有许多年了。有的人家我只去过一次,再从那里经过,当年的房屋已经成为废墟了。有的我曾去过两次,三次,后来经过那里,也成为废墟了。向他们邻居打听,有的说:‘唉!他们家主人被判刑杀掉了。’有的说:‘原主人已经死了,他们的子孙不能守住遗产。’也有的说:‘人死了,财产都充公了。’我从这些情况来看,不正是光吃饭不做事遭到了天降的灾祸吗?不正是勉强自己去干才智达不到的事,不选择与他的才能相称的事却要去充数据高位的结果吗?不正是多做了亏心事,明知不行,却勉强去做的结果吗?也可能是富贵难以保住,少贡献却多享受造成的结果吧!也许是富贵贫贱都有一定的时运,一来一去,不能经常保有吧?我的心怜悯这些人,所以选择力所能及的事情去干。喜爱富贵,悲伤贫贱,我难道与一般人不同吗?”

又曰:“功大者,其所以自奉也博。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而功小,不有之可也。又吾所谓劳力者,若立吾家而力不足,则心又劳也。”一身而二任焉,虽圣者石可为也。

他还说:“贡献大的人,他用来供养自己的东西多,妻室儿女都能由自己养活。我能力小,贡献少,没有妻室儿女是可以的。再则我是个干体力活的人,如果成家而能力不足以养活妻室儿女,那么也够操心的了。一个人既要劳力,又要劳心,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做到啊!”

愈始闻而惑之,又从而思之,盖所谓“独善其身”者也。然吾有讥焉;谓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其学杨朱之道者邪?杨之道,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而夫人以有家为劳心,不肯一动其心以蓄其妻子,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虽然,其贤于世者之患不得之,而患失之者,以济其生之欲,贪邪而亡道以丧其身者,其亦远矣!又其言,有可以警余者,故余为之传而自鉴焉。

我听了他的话,起初还很疑惑不解,再进一步思考,觉得他这个人大概是个贤人,是那种所谓独善其身的人吧。但是我对他还是有些批评,觉得他为自己打算得太多,为别人打算太少,这难道是学了杨朱的学说吗?杨朱之学,是不肯拔自己一根毫毛去有利於天下,而王承福把有家当作劳心费力的事,不肯操点心来养活妻子儿女,难道会肯操劳心智为其他的人吗!但尽管如此,王承福比起世上那些一心唯恐得不到富贵,得到後又害怕失去的人,比那些为了满足生活上的欲望,以致贪婪奸邪无道以致丧命的人,又好上太多了。而且他的话对我多有警醒之处,所以我替他立传,用来作为自己的借鉴。

文章通过一个有官司勋却弃官司业圬、自食其力的泥瓦匠王承福的口述,提出在封建制度下“各致其能以相生”的主张,和对“独善其身”这种处世态度的评断。本文反映了韩愈的社会主张和人生哲学。他维护封建制度主张“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这是不足取的。但能人“各致其能以相生”的认识出发,肯定真正无愧的是凭双手劳动自食其力的人,以对照“多行可愧”、“食焉而怠其事”的剥削者,鞭挞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是难能可贵的。 文表面上是传记体,实际上是借传记展开议论的杂文。王承福这个体力劳动者的形象,是作者根据士大夫“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塑造的。前段略述王承福身世;后段略就王承福言论加以评断;中间大部分是借人物的口替自己说话。论说有理有据,波澜起伏。最后以自鉴作结,实际上是规劝世人,意极含蓄。 在士大夫韩愈眼里,抹墙是种低贱而劳苦的手艺。却有人自得其乐,且谈吐不凡。问之,姓王名承福,世代为农。安史之乱从军一十三年,有官勋,却弃而归农。土地已失,抹墙为生三十年。租住市中,以抹墙所得交付房租食费。根据每年食宿贵贱调整工价。若有剩余,尽予路旁残废、饥饿之人。曰,任有大小,惟其所能。曰,特择其易为而无愧者取焉。又曰,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而功小,不有之可也。韩愈视其贤者,所谓“独善其身”也,又说他过多考虑自己,不肯为他人着想,责他认为家庭太过费心而不肯供养妻子儿女。愚不以为然。此人“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岂谓之“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而“妻与子”,人皆欲之。此人自知能薄,不足养而“不有”,恰是为人着想。嫁入他门得饱,随我则饿。生于他家则富足,生为我子则穷苦。如此,不若“不有”。韩愈遇之而警,愚读之亦省。愚力不及圬者,智或有过之。当习而能,学圬者“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学圬者“劳无愧,吾心安焉”,学圬者“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吾能几何?吾当何任?吾家能养否?吾当鉴之,记之,不可忘也。

日喻
生而眇(miǎo)者不识日,问之有目者。或告之曰:“日之状如铜盘。”扣槃(pán)而得其声,他日闻钟,以为日也。或告之曰:“日之光如烛。”扪(mén)烛而得其形,他日揣樾(yuè),以为日也。日之与钟、龠(yuè)亦远矣,而眇者不知其异,以其未尝见而求之人也。

一出生就双目失明的人不认识太阳,问看得见的人太阳是什么样子。有的人告诉他说:“太阳的样子像铜盘。”这个失明的人敲铜盘听到了它的声音,一天听到钟声,就把发出声音的钟当做了太阳。有的人告诉他说:“太阳的光像蜡烛。”失明的人用手摸蜡烛,晓得了它的形状。一天,摸到一支形状像蜡烛的乐器龠,就把它当做了太阳。

日喻:关于太阳的比喻。眇:瞎子。樾:笛类乐器,比笛短,有七孔、三孔等说。

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未达也,无以异于眇。达者告之,虽有巧譬(pì)善导,亦无以过于槃与烛也。自盘而之钟,自烛而之龠,转而相之,岂有既乎?故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或莫之见而意之,皆求道之过也。

太阳和钟、龠的差别太大了,但是天生双目失明的人却不知道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因为他不曾亲眼看见,而是向他人求得关于太阳的知识。抽象的道理很难被认识,这一点比太阳难认识的情况更加严重,人们不通晓抽象的道理的情况,和生来就不认识太阳的盲人没有什么不同。通晓的人告诉他,即使有巧妙的比喻和很好的启发诱导,也无法使这些比喻或教法比用铜盘和用蜡烛来说明太阳的比喻或教法好。从用铜盘比喻太阳到把铜钟当做太阳,从把铜钟当做太阳而到把乐器龠当做太阳,像这样辗转连续地推导,难道还有个完吗?所以人世上大谈“道”的人,有的就他自己的理解来阐明它,有的没有理解它却主观猜度它,这都是研求“道”的弊病。

然则道卒不可求欤(yú)?苏子曰:“道可致而不可求。”何谓致?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莫之求而自至,斯以为致也欤?

既然如此,那么这个“道”最终不可能求得吗?苏轼说:“道能够通过自己的虚心学习,循序渐进使其自然来到,但不能不学而强求它。”那么什么叫做自然来到呢?孙武说:“会作战的将军能招致敌人,而不被敌人所招致,不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境地。”子夏说:“各行各业的手艺人坐在店铺作坊里,完成他们制造和出售产品的业务。有才德的人刻苦学习,来使道自然到来。”不是强求它而使它自己到来!

苏子:苏轼自称。子夏: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

南方多没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浮没矣。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于水之道者。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故北方之勇者,问于没人,而求其所以浮没矣,以其言试之河,未有不溺者也。故凡不学而务求道,皆北方之学没者也。

南方有很多会潜水的人,他们天天都生活在水边,七岁就能趟水过河,十岁就能浮在水面游泳,十五岁就能潜入水里了。潜水的人能长时间地潜入水里,哪里是马虎草率而能这样的呢?一定是对水的活动规律有所领悟才能做到。天天生活在水边,那么十五岁就能掌握它的规律。生来不识水性,那么即使到了壮年,见到了船也会害怕。所以北方的勇士,向南方会潜水的人询问来求得他们能潜入水里的技术,按照他们说的技术到河里试验,没有不淹死的。所以凡是不老老实实地刻苦学习而专力强求道的,都是像北方的学潜水的人一样。

没人:能潜入深水的人。

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今者以经术取士,士求道而不务学。渤海吴君彦律,有志于学者也,方求举于礼部,作《日喻》以告之。

从前以讲究声律的诗赋择取人才,所以读书人学习儒家、墨家还兼及名家、法家,而不是立志在求儒家之道;现在以经学择取人才,所以读书人只知道强求义理,而不是踏踏实实地学。渤海人吴彦律,是有志对经学做实实在在地学习的人,正要到京城接受由礼部主管的进士考试,因此,写《日喻》来勉励他。

渤海:唐代郡名,在今山东滨县一代。

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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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参寥师
上人学苦空,百念已灰冷。

参寥大师你学习佛法,百念俱无。

苦空:佛教认为世俗间一切皆苦皆空。人生老病死为苦,一切皆虚无,并非实体,为空。

剑头唯一吷(xuè),焦谷无新颖。

剑环头上的小孔仍只传来风过的小声,焦谷上依然没有新生出小芽。

吷血:吹气声,表示小而短的声音。剑首,指剑环头的小孔。焦谷:火烤干枯的谷类。颖:子粒的芒壳尖。

胡为逐吾辈,文字争蔚炳?

为什么要跟我们这些人一样好作诗歌?

新诗如玉屑(xiè),出语便清警。

你的文章都是文采华美,新出的诗篇如玉屑一样精美,语句清平而深刻。

玉屑:比喻文词佳美,字字如珠玑飞屑。

退之论草书,万事未尝屏(píng)

韩愈谈论到张旭狂草时,认为张旭心中并未屏蔽万事。

退之:韩愈,字退之。

忧愁不平气,一寓笔所骋。

反而将其忧愁与不平之气,统统寓于笔端任其驰骋。

颇怪浮屠(tú)人,视身如丘井。

韩愈很奇怪高闲浮屠氏的草书,视人身为丘井。

浮屠人:出家人。

颓然寄淡泊,谁与发豪猛?

颓然寄有淡泊之意,又如何发出像张旭那样豪迈而不受拘束的气魄呢?

细思乃不然,真巧非幻影。

仔细一想其实不然,真实的技巧并不是虚幻的泡影。

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

要想使诗句巧妙,不要嫌恶于空和静。

诗语:指诗歌与禅法,这两者并不相悖,而统一于“空静”,并由此而获得“至味”和“妙”的境界。

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

虚静因而能懂得万物之变化,空明所以能接纳万事之境界。

阅世走人间,观身卧云岭。

阅历世事行走于人间,只见栖身于世外云岭。

成酸杂众好,中有至味永。

咸味酸味杂列于诸食物里,其中有着极其隽永的韵味。

诗法不相妨,此语当更请。

诗歌与佛法并不相妨碍,上面的话更当允许我说出来。

请:领受,明确接受。

此诗取韩愈论高闲上人草书之旨,反其意而论诗,最后落实到“诗法不相妨”上,表达了苏轼对禅与诗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一般说来,禅宗要求不立文字。诗歌则是语言的艺术,二者区别甚大。但在艺术实践中,诗人以及批评家却发现了它们之间的共同性。所以宋人李之仪在其《姑溪居士前集》卷二十九《与李去言》中说:“说禅作诗,本无差别。”固然,要把二者的“本无差别”处说清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仍有线索可寻。比如,禅与诗都注重对主观精神的反映,禅宗固然是“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诗歌亦宣称“一切景语皆情语”,因而驱遣万象以就我。所以南宋释绍嵩在《亚愚江浙纪行诗自序》说:“禅,心慧也;诗,心志也。慧之所之,禅之所形;志之所之,诗之所形。”另外,如禅思和诗思的不可预测性,禅语和诗语(部分追求“直寻”的作品当是例外)的非逻辑性,都颇能相通。宋代禅学大兴,风行于士大夫之中,因而“学诗浑似学参禅”一类的话头,成为一时风气,而从时间上看,苏轼这首诗可谓得风气之先,对后来严羽诸人以禅喻诗,分别宗乘等,都不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