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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救赵论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líng)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jí)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jí)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评论者拿盗窃兵符一事做为信陵君的罪过,我认为凭这一点还够不上拿来责罪于信陵君的哩。那强劲的秦国暴虐到极点了,如今把其所有的兵力来压于赵国,赵国肯定会灭亡。赵国是魏国的屏障,赵国亡了,那么魏国将要步其后尘;赵国与魏国,又是楚、燕、齐各国的屏障,赵、魏亡了,那么楚、燕、齐各国就得步其后尘了。天下的形势,再没有岌岌可危到像当时一样的了。因此,救赵国,也就是用以救魏国;救这一个国家,也就是用以救六个国家啊。盗窃魏国的兵符来解脱魏国的祸患,借用一国的军队来分担六国的灾难,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符:兵符,其形如虎,故又称“虎符”。古代将帅出征时,由国君和将帅各执兵符一半,以后国君想调动军队时,须将国君所执的一半送至将帅处,与将帅所执的一半吻合后方能接受命令。岌岌:极端危险。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那么信陵君真的没有罪过吗?回答是:这话又不对了。我所责备的,是信陵君的心啊!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zhūn)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yān)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chè)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jì)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yīn)(qī)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lǔ)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xùn)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信陵君不过是一个王室公子罢了,魏国自有其君王的嘛。赵国不请求于魏王,而不断地恳切求救于信陵君,这说明赵国只知道有信陵君,不知道还有个魏王呢。平原君用亲戚情分来激将信陵君,而信陵君也自己为了亲戚的原故,想急于救赵,这说明信陵君只知道有自己的亲戚,不知道还有个君王。他的盗窃兵符,不是为了魏国,不是为了六国,而是为了赵国才如此;其实也不是为了赵国,只是为了一个平原君罢了。假使祸患不在赵国,而在其他国家,即使撤销了魏国的屏障,撤销了六国的屏障,信陵君也必然不会去救他的。假使赵国没有平原君,或者平原君不是信陵君的亲戚,纵然赵国亡了,信陵君也必然不会救他的。这就是说赵王及其国家的轻重,不能比得上一个平原公子;而且魏国的军备原是依靠它来巩固自己的国家的,如今却拿来供信陵君的一个亲戚使用了。幸而战胜了,还算是可以的;如果不幸而战不胜,做了秦国的俘虏,就是倾覆了魏国几百年来的国家命运来殉葬于自己的亲戚。如果这样,我不知道信陵君用什么来回答魏王呢?!

平原君:战国时赵惠文王之弟,名赵胜,曾任赵相,为战国四公子之一。其夫人为信陵君之姐。当秦兵围赵时,平原君曾多次派使者向信陵君求救,并以姻亲关系来打动其心。谢:在这里是“请罪”之意,与现代用法不同。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jiàn)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jī),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盗窃兵符的计谋,那是出自侯生,而由如姬来完成的。侯生教魏公子来盗窃兵符,如姬在魏王卧室里替魏公子盗窃兵符,是这两个人也只知道有信陵君,而不知道有魏王啊。我认为信陵君如果为自己打算,不如用赵、魏两国唇齿相依的形势,以激发、上谏魏王,如果不听,就用他本人的想为赵国而牺牲于秦国军中的心愿,而死在魏王面前,魏王也就必然会醒悟了。侯生为信陵君打算,不如朝见魏王来劝说他救赵,如果不听,就以想为信陵君而死的心愿,死在魏王面前,魏王也必然醒悟了。如姬既有意于报答信陵君,不如乘魏王的空闲时,日日夜夜劝他救赵,如果不听从,就用想为公子而死的心愿,而死在魏王面前,魏王也必然醒悟了。这样做,就使信陵君不辜负魏国,也不辜负赵国;侯生等二人不辜负魏王,也不辜负信陵君。为什么不提出这种计划呢?信陵君只知道有做为亲戚的赵国,不知道有魏王;里边则有宠幸的侍妾,外边则有邻国,低贱者则有像夷门监侯生等乡野之人,又是都只知道有个魏公子,却不知道还有位君王。这就是魏国仅仅有一个孤立的君王罢了。

侯生:侯赢,原为魏国国都夷门的守门人,后为信陵君家中门客。当平原君向信陵君求救时,他向信陵君提出窃符之计。曷若:何如,倘若。“如姬”句:如姬之父被人杀害,信陵君曾为之复仇,故如姬对信陵君深为感激。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ránɡ)侯,不知有秦王,虞(yú)(qīng)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zhuì)(liú)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qī)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啊!自从世运衰败以来,人们都习惯于违背公益而甘心死于私党的行为,却忘掉了守节义而奉公的道理。于是就形成只有重要的宰相而没有具有权威的君王,只有私仇而没有义愤的局面。例如秦国人只知道有穰侯魏冉,而不知道有秦王;虞卿只知道贫贱时的老朋友,而不知道有赵王。这乃是君王好像旗子一样地被人把持着已经很久很久了。由此说来,信陵君的罪过,原不在于兵符的盗窃与否,若是为了魏国,为了六国,纵然是盗窃兵符,还是可以的;若是为了赵国,为了一个亲戚,纵然请求魏王,并且公然得到了它,也是有罪过的。

穰侯:魏冉,秦昭襄王之舅父,曾任秦将军、相国,握有秦国军政大权。“穰侯”为其封号。虞卿:赵孝成王时相国。他和魏国的魏齐曾为早年间的好友,其后魏齐遇难出奔,他为了帮助魏齐,竟弃官与之一起出走。赘旒:旒,同“瘤”,多余的东西。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jìng)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shì)魏王之宠也。木朽(xiǔ)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xián)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zhuì)(liú)也。

虽是如此,魏王也不得以为是没有罪过的。兵符既藏在卧室之内,信陵君怎么能盗窃了呢?信陵君不害怕魏王,而居然直接请托如姬,这是他平日已看到魏王的疏忽了。如姬不害怕魏王,而敢于盗窃兵符,这是她素来仗恃着魏王的宠爱。木头枯朽了,然后蛀虫就生出来了。古代的君王手握重权,而宫廷内外没有敢不肃敬的,那么信陵君怎能建立私交于赵国呢?赵国怎能私下求救于信陵君呢?如姬怎能承受信陵君的恩惠呢?信陵君怎能施卖恩德于如姬呢?《周易》的所谓“履霜,坚冰至”(踩着路上的寒霜,就意味着坚固的冰块将要出现了)的逐渐形成的道理,难道说“一朝一夕”就会突然发生的吗?由此说来,不只是众人不知道有魏王,连魏王也自以为是个被把持着的旗子呢。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huī)帅师。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因此,信陵君可以做为人臣结党营私的鉴戒,魏王可以做为人君失权的鉴戒。从《春秋》的书写“葬原仲”和“翚帅师”的笔法来看,哦,圣人考虑得是多么深远啊!

履霜之渐:《易经·坤》:“履霜坚冰至。”说明行路时如踏到霜,则冰天雪地即将到来。葬原仲:原仲为陈国大夫,死后,其旧友季友(鲁国的公子)私自去陈国将其埋葬。孔子认为这是非礼的行动。翚帅师:鲁隐公时,宋、陈等国进攻郑国,宋国也要鲁国出兵,鲁隐公不同意,鲁大夫翚(即羽父)未得允许便帅师而去。孔子认为这是目无君主。

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欣赏中,我们不仅赞叹古汉语用辞之精妙、简练,并且透过华丽的词藻,也可领略作者的文风文采,然而,除此之外,我们还应重视的就是作者通过文章体现出来的立场或论点。 唐顺之的《信陵君救赵论》一文,以大家所熟知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件为题材,对已有的评论予以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文章开篇简练,没有过多赘述即阐明自己观点,指出赵国在军事上乃魏国的屏障,赵国灭亡,则魏国亦凶多吉少,由此得出“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的论断,因之,信陵君窃符救赵并无不可。 然而,紧接的第二段笔锋一转,切入作者本人观点:“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作者认为,信陵君之所以救赵,并非为保魏国或其他几国,而只因其姻亲平原君在赵。并由此引出,其实信陵君不仅不为就魏国,甚至他心目中根本没有魏王。接下来,作者又将矛头指向魏王,说明信陵君窃符救赵之计所以能成功,魏王本身也有一定疏漏。文章末尾对全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指出为人臣的信陵君之罪在于结党营私,目无君主;为人君的魏王之罪在于君权不明,君威不振,才使得臣子有犯罪的余地。运用辩证法对论点详加阐明,使全文无懈可击。 整篇文章构思严谨,逻辑特征鲜明,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陈述出自己的论调。不仅如此,更难能可贵的是,全文虽为古文,但词句深入浅出,即使不加注释,也可通篇阅读并把握文章主旨。

伶官传序
呜呼!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唉!国家兴盛与衰亡的命运,虽然说是天命,难道不是由于人事吗?推究庄宗得天下和他失天下的原因,就可以知道了。

伶官:伶,戏子,或唱戏杂技演员,现代的娱乐人员。伶官:宫庭里供统治者娱乐表演的人物。可见封建朝代不思于民生,不思于进取,奢华淫乐而痛失天下!伶官尚能使天下易主,可见不居安思危之害!理:道理。岂:难道。人事:指政治上的得失。原:推究,推其根本,形容词用作动词。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shǐ)赐庄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qì)丹与吾约为兄弟,而皆背晋以归梁。此三者,吾遗恨也。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庄宗受而藏之于庙。其后用兵,则遣(qiǎn)从事以一少牢告庙,请其矢,盛以锦囊(náng),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

世人说晋王将死的时候,拿三支箭赐给庄宗,告诉他说:“梁国,是我的仇敌;燕王,是我扶持建立起来的;契丹与我订立盟约,结为兄弟,他们却都背叛晋而归顺梁。这三件事,是我的遗憾;给你三支箭,你一定不要忘记你父亲的愿望。”庄宗接了箭,把它收藏在祖庙里。此后出兵,就派随从官员用猪、羊各一头祭告祖庙,请下那三支箭,用锦囊盛着,背着它走在前面,等到凯旋时再把箭藏入祖庙。

世言:世人说。以:把。立:即位。其:语气副词,表示期望、命令的语气,一定。乃:你的。庙:太庙,帝王祭祀祖先的宗庙。从事:这里指负责具体事物的官员。少牢:祭品,用一猪一羊。牢,祭祀用的牲畜。锦囊:丝织的袋子。前:在前。负:背负。及:等到。凯:凯歌,打胜仗时所奏的曲子。旋:归,回。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hán)梁君臣之首,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及仇雠(chóu)已灭,天下已定,一夫夜呼,乱者四应,仓皇东出,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君臣相顾,不知所归,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jīn),何其衰也!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yú)?《书》曰:“满招损,谦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当庄宗用绳子捆绑着燕王父子,用木匣装着梁君臣的首级,进入太庙,把箭还给先王,向先王禀告成功的时候,他意气骄盛,多么雄壮啊。等到仇敌已经消灭,天下已经平定,一个人在夜间呼喊,作乱的人便四方响应,他仓皇向东出逃,还没有看到叛军,士卒就离散了,君臣相对而视,不知回到哪里去。以至于对天发誓,割下头发,大家的泪水沾湿了衣襟,又是多么衰颓啊。难道是得天下艰难而失天下容易吗?或者说推究他成功与失败的事迹,都是由于人事呢?《尚书》上说:“自满招来损害,谦虚得到好处。”忧虑辛劳可以使国家兴盛,安闲享乐可以使自身灭亡,这是自然的道理。

方:正在。系:捆绑。组:丝编的绳索,这里泛指绳索。函:匣子,名词用作动词,指用匣子装。仇雠:“雠”与“仇”同义,仇敌。一夫:一个人。仓皇:急急忙忙的样子。及:等到。断发:把发髻割下扔在地上,表示甘愿掉脑袋。抑:还是。本:探求,考察。书:《尚书》,儒家经典著作。兴:使……兴旺。逸豫:安闲快乐。迹:迹象。

故方其盛也,举天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líng)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

因此,当庄宗强盛的时候,普天下的豪杰,都不能跟他抗争;等到他衰败的时候,几十个伶人围困他,就自己丧命,国家灭亡,被天下人讥笑。人生中的祸患常常是从细微的事情中积淀下来的,人的智慧和勇气常常被自己所溺爱的事物所困,难道只有宠爱伶人才会这样吗?

举:全,所有的。莫:没有人。忽微:极细小的东西。所溺:沉溺迷恋的人或事物。

北宋初期,薛居正编写《五代史》(《旧五代史》),认为王朝的更迭是由于天命所致,欧阳修对此不以为然。他自己动手撰写成了七十四卷的《五代史记》(《新五代史》),以史为鉴,以期引起宋朝统治者的警惕。《新五代史》问世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薛史不再被世人重视。欧阳修发议论喜欢用“呜呼”。《东皋杂志》的作者说:“神宗问荆公(王安石)‘曾看五代史否?’公对曰‘臣不曾仔细看,但见每篇首必曰呜呼,则事事皆可叹也。’余为公真不曾仔细看;若仔细看,必以呜呼为是。”这正说明了欧阳修编写这部史书的用意。 这篇序文与其说是写伶官,不如说是写庄宗。李存勖是一位英武果断之人,打仗时勇谋兼备。作者写他由盛转衰,教训十分深刻,十分惨烈。作者先从王朝更迭的原因写起,落笔有力,足警世人。这正是陆机在《文赋》中讲的“立片言以居要”。应该说,欧阳修的历史观比薛居正深刻,他认识到了“人事”的重要性。然后,作者回顾历史,概述了庄宗临危受命的情景。这段描述,言简意赅。随后,作者用对比的手法描述了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这是文章的重点。“方其……可谓壮哉!”极言庄宗志得意满,又为下文张本。“及仇雠已灭……何其衰也”,犹如从万丈高空跌落下来,与先前形成强烈反差。这样的对比给读者的印象极为深刻。作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描述景象,而是总结历史教训。开头的“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虽然否定了天命之说,但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观点。当描述完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后,作者开始总结历史教训了。他先引用古书上的话,意在告诉读者,这个道理古人已经知道,庄宗没有记住前贤的话。然后作者道出自己的体会:“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读者至此,会很自然地想起另一位先哲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看来,贤明之人都有些相同的见解。 从庄宗的盛衰史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敌人往往是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有敌人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因为他能使你警钟长鸣。庄宗之所以“壮哉”,就是因为敌人存在,激励他发愤努力,完成先王未竟的事业,告慰先王在天之灵。当敌人被消灭后,天下平定,庄宗就失去了警戒之心,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从此便沉溺于声色之中,在“逸豫”中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国家。像庄宗这样的人,他的敌人被消灭,也就预示着他自己开始走下坡路。 欧阳修在文章最后写道:“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庄宗不是一朝而蹈死地的,他也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最后死在自己宠幸的伶人手里。这个现象启示我们,打倒自己的,往往是自己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或者就是自己。这些因素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最后来个总爆发。这就启示我们,要防微杜渐,发现不良的苗头,立即改正,如此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欧阳修的这句话,其实是写给北宋最高统治者看的。北宋王朝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政权,正是因为不能自强,所以最后也落得个“身死国灭”。历史就是这样无情,也是这样惊人地相似。 沈德潜评论本文:“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此言达哉!

五代史伶官传序
呜呼!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唉!盛衰的道理,虽说是天命决定的,难道说不是人事造成的吗?推究庄宗所以取得天下,与他所以失去天下的原因,就可以明白了。

原:推本求源,推究。其:语气副词,表示期望、命令的语气。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shǐ)赐庄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qì)丹与吾约为兄弟;而皆背晋以归梁。此三者,吾遗恨也。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庄宗受而藏之于庙。其后用兵,则遣(qiǎn)从事以一少牢告庙,请其矢,盛以锦囊,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

世人传说晋王临死时,把三枝箭赐给庄宗,并告诉他说:“梁国是我的仇敌,燕王是我推立的,契丹与我约为兄弟,可是后来都背叛我去投靠了梁。这三件事是我的遗恨。交给你三枝箭,你不要忘记你父亲报仇的志向。”庄宗受箭收藏在祖庙。以后庄宗出兵打仗,便派手下的随从官员,用猪羊去祭告祖先,从宗庙里恭敬地取出箭来,装在漂亮的丝织口袋里,使人背着在军前开路,等打了胜仗回来,仍旧把箭收进宗庙。

乃:你,你的。纳:放回。庙:太庙,帝王祭祀祖先的宗庙。从事:这里指负责具体事物的官员。一少牢:用猪、羊各一头作祭品。牢,祭祀用的牲畜。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梁君臣之首,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及仇雠(chóu)已灭,天下已定,一夫夜呼,乱者四应,仓皇东出,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君臣相顾,不知所归。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

当他用绳子绑住燕王父子,用小木匣装着梁国君臣的头,走进祖庙,把箭交还到晋王的灵座前,告诉他生前报仇的志向已经完成,他那神情气概,是多么威风!等到仇敌已经消灭,天下已经安定,一人在夜里发难,作乱的人四面响应,他慌慌张张出兵东进,还没见到乱贼,部下的兵士就纷纷逃散,君臣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道哪里去好;到了割下头发来对天发誓,抱头痛哭,眼泪沾湿衣襟的可怜地步,怎么那样的衰败差劲呢!难道说是因为取得天下难,而失去天下容易才像这样的吗?还是认真推究他成功失败的原因,都是由于人事呢?

函:用木匣装。组:丝带,这里指绳索。抑:或者。顾:看。仇雠:仇敌。

《书》曰:“满招损,谦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yù)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故方其盛也,举天下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nì),岂独伶人也哉!作《伶官传》。

《尚书》上说:“自满会招来损害,谦虚能得到益处。”忧劳可以使国家兴盛,安乐可以使自身灭亡,这是自然的道理。因此,当他兴盛时,普天下的豪杰,没有谁能和他相争;到他衰败时,数十个乐官就把他困住,最后身死国灭,被天下人耻笑。祸患常常是由一点一滴极小的错误积累而酿成的,纵使是聪明有才能和英勇果敢的人,也多半沉溺于某种爱好之中,受其迷惑而结果陷于困穷,难道只有乐工(是所溺的成分)吗?于是作《伶官传》。

《书》曰:语出《尚书·大禹谟》。及:等到。所溺:沉溺迷爱的人或事物。忽微:极细小的东西。

这是一篇著名的史论。作者认为,国家的盛衰,事业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人事,取决于执政者的思想行为。并扼要提出“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等具体论断,精辟透彻,发人深省。 本文阐明观点的主要论据,是五代后唐庄宗先盛后衰,先成后败的历史事实,例据典型而有说服力。在写法上,则欲抑而先扬,先极赞庄宗成功时意气之“壮”,再叹其失败时形势之“衰”,通过盛与衰,兴与亡,得与失,成与败的强烈对比,突出庄宗历史悲剧的根由所在,使“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与人”的结论,显得更加令人信服。 文章笔力雄健而有气势,表达情见乎辞,篇幅虽然短小,却是一篇搏兔而用全力之作。 文中所议论的后唐庄宗李存勖是沙陀族人李克用之长子,是五代的风云人物。李克用在临终之前,以三矢付庄宗要他报仇,叮嘱切切。李克用死后,李存勖嗣位,他谨记父亲遗言,讨刘仁恭,伐契丹,灭后梁,建立了后唐政权。但称帝后却沉迷于奢侈享乐的生活,宠信伶人,不问国事。四方藩镇见伶人被宠爱,纷纷贿以财物,谋取私利。而那些正直的臣僚因不肯行贿,为伶人谗言所诬陷,竟无辜被杀。后唐国政于是日趋衰败,动乱接连而生,李存勖本人最终也死在他极为宠信的伶人郭从谦的手中.。欧阳修目睹国家积弱不振的现实和当权者的骄奢淫逸,忧心仲仲,正是出于以古鉴今的考虑。欧阳修在这篇史论中,提出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见解,意在为当时的统治者敲响警钟,可谓寄语深长,发人深省。

范增论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刘邦采用了陈平的计策,离间疏远楚国君臣。项羽怀疑范增和汉国私下勾结,渐渐剥夺他的权力。范增大怒,说:“天下大事已经大致确定了,君王自己处理吧。希望能让我告老还乡。”回乡时,还没到彭城,就因背上痈疽发作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尔。”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以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如彼雨雪,先集为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苏子说,范增离去是好事,若不离去,项羽一定会杀他。只遗憾他没有早早离开而已。既如此,那么范增应当在什么时候离开呢?当初范增劝项羽杀沛公,项羽不听;终因此而失去天下;应当在此时离去吗?回答说,不。范增想要杀死沛公,是做臣子的职责。项羽不杀刘邦,还显得有君王的度量。范增怎能在此时离去呢?《易经》说:“知道选择恰当时机,那不是很神明吗?”《诗经》说:“观察那气象,若要下雪,水气必定先聚集成霰。”范增离去,应当在项羽杀卿子冠军的时候。

几:事物发生变化的细微迹象。卿子冠军:指宋义。公元前207年,秦围赵,楚怀王封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军,范增为末将军,救赵,途中,宋义畏缩不前,羽矫诏杀之。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之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陈涉能够得民心,因为打出了楚将项燕和公子扶苏的旗帜。项氏的兴盛,因为拥立了楚怀王孙心;而诸侯背叛他,也是因为他谋杀了义帝。况且拥立义帝,范增实为主谋。义帝的存亡,岂止决定楚国的盛衰;范增也与此祸福相关。绝没有义帝被杀,而单单范增能够长久得生的道理。项羽杀卿子冠军;就是谋杀义帝的先兆;他杀义帝,就是怀疑范增的根本。难道还要等到陈平出反间之计吗?物品必定先腐烂了,然后才能生蛆虫;人必定先有了怀疑之心,然后谗言才得以听入。陈平虽说智慧过人,又怎么能够离间没有疑的君主呢?

楚怀王孙心:即楚怀王的孙子熊心,项梁拥立他为王,仍称怀王。项羽称霸后尊称熊心为义帝。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

我曾经评论义帝;称他是天下的贤君。仅仅是派遣沛公入关而不派遣项羽,在稠人广众之中识别卿子冠军、并且提拔他做上将军这两件事,若不是贤明之君能做到这些吗?项羽既然假托君王之命杀死了卿子冠军,义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项羽谋杀义帝,就是义帝杀了项羽,这用不着智者指点就可知道了。范增当初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而服从;中途谋杀义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实岂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争而却没有被接受。不采用他的忠告而杀死他所拥立之人,项羽怀疑范增,一定是从这时就开始了。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亦人杰也哉!

在项羽杀卿子冠军之时,项羽和范增并肩侍奉义帝,还没有确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虑,有能力诛杀项羽就杀了他,不能杀他就离开他,岂不是毅然决然的男子汉吗?范增年龄已经七十岁,意见相合就留下来,意见不合就离开他,不在这个时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却想依靠项羽而成就功名,浅陋啊!即使这样,范增还是被汉高祖所畏惧。范增不离去,项羽就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呀!

本文是苏轼早期的史论。作者当时阅历不深所以其中提出了一些范增应该杀死项羽的书生之见。但文章立意不落俗套能翻空出奇随机生发极尽回环变换的姿态。在写作技巧上从一点展开多方证明反复推测设想层层深入逻辑严密对后代的应试文章影响很大。

深虑论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筹划国家大事的人,常注重艰难危险的一面,而忽略素常容易的一面,防范随时会出现的可怕事件,而遗漏不足疑虑的事件。然而,灾祸常常在疏忽之际发生,变乱常常在不加疑虑的事上突起。难道是考虑得不周到吗?大凡智力所能考虑到的,都是人事发展理应出现的情况,而超出智力所能达到的范围,那是天道的安排呀!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秦始皇剿灭诸侯,统一天下后,认为周朝的灭亡在于诸侯的强大,于是改封建制为郡县制。满以为这样一来就会根除战争动乱,天子的尊位可以代代安享,却不知汉高祖在乡野间崛起,最终颠覆了秦朝的江山。汉王室鉴于秦朝的孤立无辅,大肆分封兄弟、子侄为诸侯,自以为凭着同胞骨肉的亲情,可以共辅江山,不生变乱,然而吴王刘濞等七国还是萌生了弑君篡位的阴谋野心。汉武帝、汉宣帝之后,逐渐分割诸侯王的土地,削弱他们的势力,这样便以为平安无事了,没想到外戚王莽最终夺取了汉家的皇位。光武帝刘秀借鉴了西汉(哀、平)的教训,曹魏借鉴了东汉的教训,西晋借鉴了曹魏的教训,各自借鉴其前代的教训而进行防备,可他们灭亡的根由,都在防备的范围之外。唐太宗听传言说:将有带“武”字的人杀戮唐室子孙,便将可疑之人找出来统统杀掉。可武则天每天侍奉在他身边,却怎么也没想到她。宋太祖看到五代的节度可以制伏君王,便收回节度使的兵权,使其力量削弱,容易对付,哪料想子孙后代竟在敌国的困扰下逐步衰亡。这些人都有着超人的智慧,盖世的才华,对国家乱亡的诱因,他们可谓考虑得细致,防范得周密了,然而,思虑的重心在这边,灾祸却在那边产生,最终免不了灭亡,为什么呢?或许智力谋划的只是人事的因素,却无法预测天道的安排。

灭诸侯:指秦先后灭韩、魏、楚、赵、燕、齐六国。封建:指自周以来的分封制。郡县:秦统一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任免。汉帝:指汉高祖刘邦。起陇亩之中,刘邦出身农民家庭。起兵反秦前,只做过乡村小吏“泗水亭长”。陇,田垄。建庶孽:指汉高祖即位后大封同姓诸侯王。七国:指汉高祖所分封的吴、楚、赵、胶东、胶西、济南、临淄七个同姓诸侯王。篡弑之谋:汉景帝在位时,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以诛晁错为名,举兵叛乱。王莽:西汉末年外戚,逐渐掌权后称帝,于公元九年改国号为新。祚(zuò做):皇位。光武:东汉光武帝刘秀。哀、平:西汉末年的哀帝刘欣、平帝刘衎。晋:指西晋。唐太宗:李世民。武氏之杀其子孙:648年(贞观二十二年),民间流传《秘记》说:“唐三世之后,女主武氏代有天下。”太宗问太史令李淳风,答道:“臣仰观天象,俯察历数,其人已在陛下宫中,不过三十年,当王天下,杀唐子孙殆尽。”武氏:指武则天,她十四岁被唐太宗选入宫中为才人。高宗时立为皇后,参预朝政。中宗即位,临朝称制。次年废中宗,立睿宗。689年(载初元年)又废睿宗,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执政数十年间,屡兴大狱,冤杀许多李唐宗室和朝臣。宋太祖:赵匡胤,宋朝开国皇帝。五代方镇:指唐代以后五代的后梁朱全忠、后唐李存勖、后晋石敬瑭、后汉刘知远、后周郭威等拥有兵权的藩镇。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良医的儿子难免会病死,良巫的儿子难免死于神鬼,难道是善于救助别人而不善于救自己的子女吗?这是善于谋划人事而不善于谋利天道啊!古代的圣人,知道国家将来的变化,不是人的智谋能考虑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不敢滥用限谋诡计,只是积累真诚,用大德来感动天心,使上天顾念他(对百姓)的恩德,像慈母保护初生婴儿那样不忍心舍弃。尽管他的子孙有愚笨不贤良足以使国家灭亡的,而上天却不忍心立即灭其家国,这才是思虑得深远呀!假如不能用大德赢得天心,仅凭着微不足道的智谋,包揽天下的事务,想使国家没有希望危亡,这从道理上是讲不过去的,难道天意会如此安排吗?

这是一篇史论。作者列举历代兴亡的史实,指出历代君王仅仅片面地吸取前代灭亡的教训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盖的问题,但却将原因归结为非人智能所虑及的天意。论证“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目的在于给明代统治者提供历史教训,使之“深虑”长治久安的道理,并采取相应的办法。 本文系针对明初的政治形势而提出的治国方略。明代建国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曾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注意潜在的危机。作者就历代兴衰的史实,提出了有关长治久安的积极性的建议。 文章的开始先从“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谈起,并把这种现象和天道挂上了钩,这是作者立论的核心。在作为全文重点的第二段中,作者列举了大量史实,从秦始皇一直谈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为了证明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应该说,这些翔实的历史经验是可信的,是有强烈的说服力的。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写作本文后不久,明朝就发生了“乱”。明太祖死后,其孙建文帝即位,由于和某些亲王产生了矛盾,终于导致了“靖难之变”,方孝孺本人也死在这次动乱之中。从这一点来看,作者还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总结,作者再一次点明全文的主旨。在语言的运用上,作者尽量发挥了他那犀利而坚定的文风,做到了既能说理透彻,又能通俗易晓,这在他评论前代帝王时可以充分看出。 由于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对“天道”的理解还带有一定的宿命论的色彩。“不可以谋天”的提法实际上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以听天命”的消极态度。

自古宦者乱人之国,其源深于女祸。女,色而已,宦者之害,非一端也。

自古以来,宦官扰乱国家,这来源比妇女的祸患还要深。妇人女子,不过使君王好色罢了。但是宦官的危害,并非在某一处或某一件事情。

盖其用事也近而习,其为心也专而忍。能以小善中人之意,小信固人之心,使人主必信而亲之。待其已信,然后惧以祸福而把持之。虽有忠臣、硕士列于朝廷,而人主以为去己疏远,不若起居饮食、前后左右之亲可恃也。故前后左右者日益亲,而忠臣、硕士日益疏,而人主之势日益孤。势孤,则惧祸之心日益切,而把持者日益牢。安危出其喜怒,祸患伏于帷闼,则向之所谓可恃者,乃所以为患也。患已深而觉之,欲与疏远之臣图左右之亲近,缓之则养祸而益深,急之则挟人主以为质。虽有圣智,不能与谋。谋之而不可为,为之而不可成,至其甚,则俱伤而两败。故其大者亡国,其次亡身,而使奸豪得借以为资而起,至抉其种类,尽杀以快天下之心而后已。此前史所载宦者之祸常如此者,非一世也。

因为宦官做事情,经常在君王左右,亲近服侍。他们的心思专一,善于忍耐。能讨好以迎合君王的心意,能在小处表现诚实以稳固君王的心,使得君王必定相信而亲近他们。等到取得君王的信任,然后拿福祸来恐吓君王把持朝政。这时虽然有忠臣贤士罗列在朝廷,而君王以为离自己疏远。宦官却服侍起居饮食,不离自己前后左右,显得更为亲近可靠,所以在君王前后左右的宦官日益亲近,忠臣贤士日益疏远,君王的势力日益孤立。势力越孤立,则恐惧祸乱的心情一天天更厉害,而把持君王的宦官,地位日益牢固。国家的安危出于他们的喜怒,祸患隐伏于宫门帷幄之中。这样昔日所谓可以依赖信任的人,就是现在起祸为患的。待君王觉得祸患已深,想与被疏远的忠臣贤士策划,除掉左右亲近的宦官,但事情和缓则培养祸乱越深;事情急促,则宦官挟持君王为人质,这时虽然有圣贤的智慧,也不能与之谋划。即使谋划了也不能实行,实行了也不能成功。如果事情发展走了极端,则两败俱伤,所以大的祸患导致国家灭亡,小的祸患导致君王身死,而使奸雄借机起事,围捕宦官一党,将他们斩尽杀绝来快愉天下人之心才罢休。以前史书上所记载的关于宦官的祸患,常常就是这样,并不是一朝一代如此。

夫为人主者,非欲养祸于内而疏忠臣、硕士于外,盖其渐积而势使之然也。夫女色之惑,不幸而不悟,而祸斯及矣。使其一悟,捽而去之可也。宦者之为祸,虽欲悔悟,而势有不得而去也,唐昭宗之事是已。故曰“深于女祸者”,谓此也。可不戒哉?

为君王的人,也不想养祸患在宫内,而疏远忠臣贤士于宫外,只是渐渐积累而时势使他那样。女色的媚惑人,如果不幸而不觉悟,那么祸患就会来临。假使他一旦觉悟,揪起头发,将她驱逐就可以了。宦官为祸患,虽然想悔悟,但时势使君王不能将他们赶走,唐昭宗的事就是这样。所以说“宦官的祸患深于女色的祸患”,即指如此。怎么能不引以为戒呢?

豫让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未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郑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像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虽死犹生,难道不胜过斩衣而死吗?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但豫让在那时,竟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又都是豫让的罪人了。唉!

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赵、魏、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换姓,潜入赵襄子宫中企图行刺,未遂而被捕获。释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再一次行刺,结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他朝着衣服“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 历来人们都称赞豫让是忠义之士。文章作者认为豫让的行为是不值得称道的。真正的忠义应该表现在诱导君主“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必要时以死进谏,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显然比豫让的行为高明得多,但立论的目的无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对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评,也是由此而来。 战国时的豫让因为舍身为主报仇而被视为忠义之士,历来为人所颂扬。作者做翻案文章,认为身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让,应该尽到自己劝谏的职责,帮助智伯弭祸于未然。而充当刺客,在智伯因祸亡身后去为他报仇,并不值得称道,即所谓的小忠小义。 史论是比较难写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评论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颇。本文确实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让之死,曾被史书渲染为壮举,“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迁称赞他为“名垂后世”的义士。然而方孝孺却一反旧说,认为他“何足道哉”,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脚。全文的论证中心在于对知己的家主应该采取“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积极的态度,而不应“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我们认为,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从智伯的失败来看,可以说智伯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审时度势,而只知一意孤行,终于导致败亡,可称咎由自取。豫让在关键时刻既不能对他进行开导,而在智伯死后又轻率地以身相殉,实属不够明智之举。作者在这里只是就豫让之死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评说,而不是全盘否定这个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让和那些厚颜无耻之徒进行了比较,说明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这样就使得作者的持论公允、客观了。 本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令人心服口服了。